
各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、縣直各單位:
為落實省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在中心城區持續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工作要求,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,我縣即日起分三次在中心城區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工作。具體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采樣時間:分別是5月7日、5月9日、5月11日上午8:00---14:00。
二、采樣對象:中心城區內常住人口、暫住人口、臨時流動人口、外籍人口等。
三、采樣點設置:設置核酸采樣點68個,其中城關鎮37個,城郊鄉31個。
四、任務分工:
1、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負責采樣對象的組織。
2、城關鎮、城郊鄉負責核酸采樣點布置、運營。
3、城關鎮、城郊鄉和縣直單位派出人員負責采樣點的有序運行(各采樣點的工作人員按照5月4日全員核酸檢測時確定的人員全部到位)
4、衛健部門負責采樣人員的配置、樣本轉運、樣本檢驗及檢測結果發布。
特此通知
2022年5月6日